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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五年内实现全国覆盖——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试点在京签约

发布时间:2015-06-05 11:35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46号)有关要求,6月4日下午,在国家卫计委基层司主持下,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试点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聂春雷,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代涛,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尹赤林、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白金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金满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书记陈红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签约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参合患者经由当地医院或新农合经办机构转诊,在外务工人员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批准,通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将转诊申请传送给北大人民医院,患者享受优先挂号就诊等服务,持转诊单、身份证、农合证到指定窗口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新农合基金报销部分由北大人民医院定期向统筹地区申请垫付资金回款,由统筹地区统一拨付医院。试点后,内蒙古自治区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跨省就医结报,通过控制补偿比例发挥新农合的支付调节作用,引导就医流向和分级诊疗,提升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根据国卫基层发[2015]46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具备条件的省份都能提供跨省就医结报服务,方便参合患者尤其是在外务工人员异地就医。经过一年建设,以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为依托,试点统筹地区和医院可实现交换转诊、住院登记、出院结算和垫付资金申请与基金拨付,为患者提供转诊、入院到窗口直接报销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日前,根据呼和浩特市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及北大人民医院业务需求达成了跨省就医结报协议,采取保底补偿的方式计算报销补偿额度,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较内蒙古自治区内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在方便患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外出就医数量。
  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代涛介绍,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是2011年受原卫生部委托承担建设的,其目标是实现全国新农合业务运行监控、信息决策支持和参合农民跨省就医管理。目前,该信息平台已实现第一阶段目标,支持省级结算中心和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可实现与商业保险公司承接的大病报销以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对接与补偿。

左起:北大人民医院陈红书记、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合医处处长丁一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白金祥、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尹赤林、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计委主任金满义、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副司长聂春雷、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代涛、北京市卫计委基层处副处长李君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