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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百年馆庆纪念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8 15:07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计划制作《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图书馆百年馆庆纪念品》,现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图书馆百年馆庆纪念品

二、投标方式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成立谈判小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投标企业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阐述:企业简介、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报价、纪念品制作方案、制作计划、时间进度表、公司过去合作经历及招标方配合方式等。

三、制作要求

纪念品要具备协和特色、所馆特色、以传播图书馆文化为宗旨,可作为馆际交流、读者培训等用途。较好地体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图书馆作为国家医学图书馆的地位和作用。纪念品的设计应充分挖掘特色馆藏资源,体现出历史感,厚重感;注重纪念品的实用性、经济性,并确保优良的品质。

1、纪念品总体要求,如有抄袭或雷同,将取消投标资格。纪念品的制作方案、制作计划、时间进度表等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需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投标方起草《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图书馆百年馆庆纪念品》设计方案,招标方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核。

2、纪念品的设计应充分挖掘特色馆藏资源,体现出历史感、厚重感;注重纪念品的实用性、经济性。

3、纪念品制作包括:精品U盘套装、笔记本、帆布袋,每样纪念品制作800份。

4、制作周期:纪念品须于2017920日制作完毕并交付使用。

投标人应对纪念品制作进行详细的策划安排,招标人将给予配合。

四、招标要求

(一)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并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相关纪念品制作的经营许可;公司有稳定的制作团队,专业的设计人员,完善的生产设备,具有优秀的软硬件技术支持等。具备与各大图书馆纪念品合作案例。

(二)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法人授权书;

6、工期及供货承诺书;

7、近三年主要业绩;

8、设计生产团队的人员名单及简介;

9、拟投产品设计方案(包括对创意设计说明、使用材料等进行详细说明);

10、报价:纪念品制作费用,并请说明详细的成本构成,以及此报价的有效期间;

11、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拟制作的纪念品须按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

2、投标标书为一正本二副本;

3、投标方须提供曾经制作的产品。

(四)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共 1包: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百年馆庆纪念品

由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对商务文件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就其技术、服务和价格进行谈判,确定公司资质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人。

2、具体谈判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应有的全部要求。谈判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澄清、修改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货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69号中国医学科学院图书馆进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符合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78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69号中国医学科学院图书馆进行投标。

(三)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828日(北京时间)。

(四)谈判开始时间:按照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现场通知。

(五)谈判地点: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3号)

(六)联系地址:

采购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图书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69

联系电话:010-52328888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3

邮政编码:100002

项目联系人:梁晨

电  话:010-52328913

邮箱: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诱撕钮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