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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战略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发布时间:2016-11-21 12:23

为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要求,11月18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组织辽宁、吉林、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哈尔滨市等地在京签署《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作协议》。同时为优化新农合基金跨省周转流程,国家卫生计生委引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等社会资源,通过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新农合基金的跨省结算通道。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代表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机构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合作备忘录》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合作协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司长李滔、监察专员聂春雷,规划信息司副司长刘文先,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郑忠伟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我所池慧所长也出席了仪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作协议》明确了参合省和就医省在参合患者到其他省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过程中的责任、义务,规范了转诊、接收、垫付、审核、回款等业务环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合作备忘录》解决就医地新农合由卫生计生以外部门主管地区资金往来问题,由中国人寿出资建立跨省就医结报备用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合作协议》解决参合地和就医地均无结算中心问题,由中国银联建立资金结算通道。各省通过控制补偿比例发挥新农合的支付调节作用,引导就医流向和分级诊疗,方便参合农民跨省就医报销,对提升城乡居民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11年,医科院信息所受原卫生部委托承担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利用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积累的软硬件基础,建立了新农合数据跨省交换的支撑平台,开发了新农合业务监控和费用核查等功能,联通了22个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在部分区域和医疗机构之间开展了跨省就医结报试点工作,并起草了多项新农合数据交换规范和政策文件。为扩大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覆盖范围,拓展信息系统功能,医科院信息所2016年申报了国家发改委专项——新农合跨省就医结算与监管信息系统。未来,信息所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平台研发和政策研究,做好国家级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同时为各省和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为推进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