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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协办中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03-18 16:29

 

201022-3日,中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研讨会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此次会议由卫生部农卫司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等单位协办,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浙江省卫生厅、嘉兴市人民政府承办。卫生部刘谦副部长、浙江省郑继伟副省长、中农办、中央编办、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务院研究室、卫生部、监察部、部分省市卫生厅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等100余人出席了会议。刘谦副部长在研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浙江省嘉兴市、江苏省常熟市、安徽省宁国市和贵州省毕节市分别介绍了当地实施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具体做法和运行情况,与会专家学者和参会代表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刘谦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老百姓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感受最直接,医疗卫生改革能否获得群众肯定,医疗保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加大对新农合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加快费用控制和支付机制的改革。医疗机构要练内功,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医疗行为。新农合要坚持县乡村三级报销公示制度,针对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两类6种疾病,要积极试点探索提高新农合报销水平和最高限额。同时,他还指出,为了更好的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一定要汇集各方智慧,加强研究,因地制宜,完善制度,降低成本,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逐步缩小差异,获得最佳效果。

会上,嘉兴、常熟等地介绍了当地的实践经验。嘉兴结合本地城乡差距不大、交通便利以及新农合开展较好的实际情况,着力推行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较快提高。常熟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新农合并轨运行,采用统一的筹资标准、补偿方案、管理部门和信息平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宁国市和毕节地区也介绍了有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的试点工作。卫生经济研究所王禄生研究员报告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的案例研究情况,分析了试点地区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衔接的不同模式和特点,指出两制衔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社科院王延中研究员介绍了国际上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发展变革趋势,提出应重视“一手托两家”的体制建设。代表们一致认为,新医改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要求在提高新农合筹资和保障水平的同时,需要加强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的协同管理,探索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途径。

不少代表提出,在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和探索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卫生部门行政管理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优势,既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又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并通过推进总额预付和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改革,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