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信息所”) 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下属研究机构之一,实行研究所、图书馆一体化发展。信息所是国家级医学信息研究、医学信息资源保障与服务机构,行使国家医学图书馆的职能,是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医学分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卫生与生物医学信息合作中心,承担医学信息资源建设与知识服务、医学信息研究、医学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卫生政策研究和信息传播等任务。自成立以来,信息所为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医学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支持和信息支撑。
信息所官网:https://www.imicams.ac.cn/。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支持岗工作人员3名。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且于2025年3月31日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技能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4.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
5.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需符合专业要求。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请应聘者于12月20日前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hr@imicams.ac.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及应聘岗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书或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在站证明;
4.任职文件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处安排实习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体检、考察情况,经所馆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单位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者可参与院校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聘任,享受准聘长聘系列教职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可咨询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2328631 010-52328630
附件:信息所应聘登记表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医学信息研究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