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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卡办理

图书馆借阅证办理与使用规定

 

一、 借阅证使用范围和功能
1. 借阅证分为“借阅卡”和“临时阅览卡”两种,仅限于本馆内使用。
2. 持借阅卡可在馆内阅览各类文献和借阅中外文普通图书。
3. 持临时阅览卡仅限在馆内阅览各类文献。
二、 借阅证申办对象
1. 京内两院院士持院士证或单位介绍信申办终身免费借阅卡。
2. 本院校所属在京各单位、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所属在京单位正式职工持工作证或人事部门介绍信申办借阅卡。
3. 本校学生、实习生可持学生证及主管部门介绍信申办借阅卡。
4.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申办临时阅览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可申办借阅卡。
三、 借阅证办理办法
1. 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有关证件及近照一张,到馆填写办理借阅证申请表同时交纳办证费用。
2. 缴纳费用及有效期:
      院校在京各单位正式职工办理借阅卡,缴纳押金50元,有效期一年,借阅卡到期后可持有关证件到馆免费办理延期;
      本校学生、实习生办理借阅卡,缴纳押金50元,有效期至毕业,延期毕业学生可持有关部门介绍信免费办理延期;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所属在京单位正式职工办理借阅卡,交纳押金50元,注册费40元,有效期一年,借阅证到期后可持有关证件到馆缴费延期。 
      院外读者办理借阅卡,缴纳押金300元,注册费190元,有效期一年。
      办理临时阅览卡缴纳押金10元,注册费5元,有效期一个月。
3. 办理借阅证时间及地点
      办理借阅卡:周一至周五 六层业务部;
      办理临时阅览卡:开馆期间 一层总服务台。
四、 办理借阅证相关事宜
1. 年度注册办法
      借阅卡自办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借阅卡期满后需进行验卡注册,未如期注册借阅卡暂停使用,直到重新注册为止。
2. 挂失和补办
      借阅卡丢失,需持有关证件到本馆六层业务部申请挂失。若以后找回原卡,可到业务部声明解除挂失。挂失一周后,申请补办新卡,交工本费10元,原卡作废。
      临时阅览卡丢失,需持有关证件到本馆一层服务台申请挂失。若以后找回原卡,可到一层服务台声明解除挂失。挂失一周后,申请补办新卡,交工本费10元,原卡作废。
      借阅证损坏需更换新证,请还清所借图书,交回旧证,换取新证,交工本费10元。
3. 退还借阅证
      请妥善保管好借阅证,读者申请退证时请还清所借图书交还借阅证,如证卡遗失或损坏将从押金中扣除工本费10元。 
五、借阅证使用规则
1. 读者入馆(室)需出示借阅证。
2.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
3. 借书权限:本、专科学生、代培生、实习生及初级职称人员限借5册/次;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人员限借8册/次;高级职称人员限借10册/次;两院院士限借15册/次。
4. 读者毕业、调离、出国、离退休时,请还清所借书刊资料,持所属单位有关通知到图书馆业务部办理退证手续。